国家助学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已签署合作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院校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杂费和生活费的人民币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按用途分为学杂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学杂费贷款用于借款人向所在学校支付学费及其他杂费;生活费贷款用于借款人日常生活费用的开支。

☆ 业务特色

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 借款条件

借款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符合以下条件: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或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3、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无法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和基本生活费;

4、承诺向贷款经办行提供上学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

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贷款金额

贷款额度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执行。

☆ 贷款期限

借款人须在毕业后6年内还清贷款,其中可有1至2年的贷款宽限期,但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