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报告关系到消费者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果个人信用报告里面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个人信用报告的异议申请。在提出异议申请时,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若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申请,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人和他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委托书。

当提交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以后,通常会在15个工作日以内得到回复。如果对异议处理结果仍然有异议,除了可以向央行征信部门反映、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向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在个人信用报告上发表个人声明。

“个人声明”是当事人对异议处理结果的看法和认识,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只保证“个人声明”是由本人发布,不对声明内容本身的真实性负责。在逾期既不是本人原因造成的,也不是商业银行等数据报送机构的过错,这时就可以使用“个人声明”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