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长春市目前也没有这方面的调整,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后,就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没有年限限制。按照目前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同时,长春市仍在执行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在长春贷款,找银行或是贷款公司都可以办理。主要是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两大类。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物,一般只要选择好贷款产品向有意向的贷款机构提出申请,然后等待审核人员的电话初审,递交审批材料签署贷款文件,等审批通过后等待放款就可以了。

长春贷款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长春贷款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3.收入证明等。

想要更容易通过贷款审核,可以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