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农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依据国家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购销和加工、农机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贷款可以采用大中型农机具、自有粮食、绒毛、枸杞等农副产品抵押担保;林权抵押担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基金”的方式担保。 据介绍,贷款细则明确了贷款对象、条件、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用信、还款方式、担保管理、风险管理等。放宽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贷款条件,增加了贷款额度。同时,采用多种担保方式方便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贷款优先采用房地产抵押、专业担保公司担保、法人保证担保等方式。(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