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各类抵押物都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那么,各类抵押物办办理抵押登记的是哪些部门呢?

1. 办理房地产抵押的,到市、区房管局和县国土资源局办理抵押登记;

2. 用在建工程作抵押的,抵押登记机关为市国土资源和县规划建设局。

3. 用车辆抵押的,登记机关为市交通局车管所。

4. 用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抵押登记机关为区工商局。

5. 用进口设备和货物抵押的,登记机关为主管海关。

6. 用位于农村的个人私有房产作抵押的,登记为公证处(办理抵押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