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正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4月23日,人行南京分行副行长黄向庆做客政风热线时表示:即使非本人原因造成,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消除也要5年,但各银行对记录有所判断,不一定影响到贷款发放。 当天一半以上咨询投诉与信用卡使用及个人征信记录有关。南京市民刘师傅曾办理中国银行信用卡,一段时间没有使用后,银行提醒他欠了年费,所欠200多元他很快还上了。今年他想贷款买房,却被银行告知有4个月逾期记录,不予贷款。刘师傅认为,银行没有尽到提醒义务,影响了其信用记录。 黄向庆解释,个人征信系统仅客观记录欠款事实,对个人信用状况作出主观评价的是你申请贷款的银行。而各家银行根据自身风险偏好或其他方面的要求,对相关记录做出的评价并不一样,所以不用担心一两次年费的欠缴对自己的信用状况产生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能证实银行等方面存在过错,欠款一类“不良”记录也无法消除。2012年,张先生所在公司替他办理了光大银行苏州分行的信用卡,可以透支99万元,而他当时月收入只有3000元。“公司只要我们填个资料,都是虚拟的‘分公司经理’之类头衔,偿还由公司来办。”后来公司资金链出现问题,这些卡被公司套现,员工们频频被银行催账,“欠款”达900多万元。虽然后来银行不再向张先生等人催款,但长达8个月的巨额欠款记录,让他们很难办理信用卡和贷款。 黄向庆分析,这一个例中银行办信用卡时至少违反两方面规定——必须面签以及核定个人信用限额,另外可能还有信用卡违规套现,人行南京分行将对其是否违规作进一步调查。但记录无法更改,即使钱全部还清,也需5年后相关记录才能消除,能不能贷款还是得看具体银行的评判。 黄向庆提醒,信用卡实际是消费贷款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办理要审慎,对个人信用记录负责。个人办卡一定要亲自办、亲自面签,“在了解清楚双方责任义务后,觉得能承受,再签字。” (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