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消费贷款成为各家银行争相推出的重点业务,不仅是五大国有银行,各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都推出各自的消费贷产品。例如,平安银行(000001,股吧)的“新一贷”、 中国农业银行的“好时贷”等。  但是,消费贷并不意味着“随便贷”,它必须是“专款专用”, 且不能用于购房和投资。所以,监管部门要求银行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申请人要提供消费合同等证明材料。  时代周报记者近日走访广州多家银行网点后了解到,以装修为例,申请人需要提供装修合同、工程预算表、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划款书等;如果用于买车,则要提供购车合同、发票和首付款收据等。除此之外,还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房产证、近半年的银行流水等材料。  但是,从时代周报记者走访情况来看,由于银行消费贷贷前审批不严、按揭公司从中牵线搭桥、装修公司暗中帮忙等,原本需要“专款专用”的消费贷,“挪作它用”已成为普遍现象。  去年底,有媒体报道称,银监会曾下发《关于个人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要求商业银行严格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调查,加强贷中受托支付审查和资金流向监测,强化贷后贷款用途验证和后续管控工作。  但是,实际操作中,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管是贷前、贷中还是贷后,都有办法规避监管。“钱批下来之后,怎么用你可以自己决定。”一位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至于如何规避资金流向监测,银行工作人员亦可以“支招”。  “消费贷”成购房应急款  所谓消费贷,也叫做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用途包括房屋装修、购买车位、购买各类大额耐用消费品、旅游、出国留学、子女婚嫁、医疗保健、购买大额人寿保险(放心保)等个人生活消费。其优势在于,具有审批和放款速度快、贷款额度较高、贷款期限较长、手续简单、使用便捷等特点;另外,担保方式灵活,包括抵押、保证等方式,部分银行甚至推出了“0抵押、0担保”方式。  但消费贷并不是“随便贷”,它必须“专款专用”,且不能用于购房和投资。  所以,监管部门要求银行发放消费贷款时,申请人要提供消费合同等证明材料。不过,原本“专款专用”的消费贷款,如果想“挪作它用”其实相当容易。在银行工作人员、按揭公司、装修公司等的“帮助”下,装修合同等证明材料非常容易办理,甚至是造假,不少消费贷悄然“变身”为购房款等。  一位按揭公司人士就明确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假如是申请装修用的消费贷,按揭公司将会提供一条龙服务,全套的装修合同将由按揭公司准备。按揭公司会收取客户1.2%的费用,其中已经包含房产评估费用、办理装修合同的费用等。  “我们送过去给银行的单子,银行会问做什么用途的,只要申请人不是用来还高利贷或买理财产品、基金等都是可以申请到的,用来买房的话对于银行来说也没问题。我刚刚就有客户做成功的,以前做的单子也没有出现过问题。”该人士还称,我们几乎跟所有的银行都有合作,但具体哪家银行就不方便透露。  实际上,即使没有按揭公司帮助,在银行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同样能够顺利申请消费贷。时代周报记者走访了广州多个银行网点,一位城商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装修合同等很容易办,装修公司会帮你把一切资料准备好,只需花费几百元。而且从银行工作人员处就可以拿到能帮忙办材料的装修公司电话。  另外,除了假借装修之名向银行申请消费贷之外,购买家私电器等一样可以。  一个股份制银行的客户经理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以购买家私的名义申请消费贷款的话,甚至不用提供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贷款金额最多可以达到公积金的120倍,年化利率为8.3%-8.4%左右,最长贷款期限为4年,今天申请明天就可以放款。  监管要求“专款专用”  实际上,消费贷悄然变身房贷的情况早就存在。早在去年“国五条”实施时,由于银行房贷业务收紧,市场就再现消费贷款用作购房款的情况。  而央行和银监会也曾发布《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但是,消费贷用途错配的情况并不见减少。

  针对个别贷款用途与消费属性不匹配的情况,有媒体报道称,去年底,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个人消费贷款领域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对消费贷款的风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