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的背景下,兴业银行[1.57% 资金 研报]成都分行风险管理部认真按照总行、分行风险管理工作部署,从今年年初开始,加大了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监测、检查力度。近期,成都分行风险管理部开展了个人不良旅游贷款的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存续期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旅游贷款风险管控意见,目的是有效控制旅游贷款潜在风险,进一步促进分行个人旅游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兴业银行总行于2013年7月16日对个人旅游贷款的借款人资格、贷款金额等要素和操作流程进行了调整,又在2014年2月15日对个人旅游贷款业务办理流程中增设预审环节。分行高度重视旅游贷的风险防控,提出各经营机构和业务审查部门应加强个人旅游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的工作要求,以达到降低旅游贷款逾期率和不良率,严控个人旅游贷款终极风险目的。一是经营机构应严格按照《兴业银行零售信贷业务操作手册》、《兴业银行个人旅游贷款操作规程》规定,认真履行贷前尽职调查职责,对借款人情况进行全面充分调查、了解,重点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可通过实地查看、第三方信息查询等方式,了解借款人及其家庭的资产负债、信用记录等情况,务必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二是个人旅游贷款对象应重点选择个人高端、优质客户群体,对其他客户群体应谨慎选择,同时,应侧重对借款人工作单位性质、家庭成员、有无民间借贷、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进行掌握,把好借款人的准入关。三是个人旅游贷款预审岗应加强对客户资质、贷款申请材料及填写的完整性、贷款申请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完成对个人旅游贷款业务的初步审查,严防旅游贷款中的伪冒申请、黑中介等风险隐患。四是在贷款审查时,虽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但应尽可能要求借款人提供多方面的财力证明,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信息或账户交易明细等,审慎审查是否发放贷款以及贷款额度。五是贷款审查部门应按照总行关于旅游贷款的各项规定,严格审查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对需提供借款用途证明材料的贷款,若借款人不能提供合理的借款用途材料,不得发放贷款,防止借款人以旅游贷款名义从我行套取贷款。六是在贷款下柜前,要对个人旅游贷款风险点及防范风险措施等事项进行充分揭示,并逐项落实审批部门提出的放款条件;若未落实完放款条件而先行下柜的贷款,经营机构必须明确责任人员,限期完成全部放款条件。七是在签订旅游贷款授信合同、借款合同时,原则上应要求借款人夫妻双方签字,并提供双方身份证信息。八是在贷后管理中,应严格按贷款存续期管理规定,切实做到及时监测,一旦出现借款人逾期,经营机构客户经理和业务管理部门应立即核实逾期原因,若出现无法联系借款人等不利情形,应及时采取相应资产保全措施。(金融投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