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一、政策依据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
二、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三、申请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创业者(娱乐、金融、房地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且符合下列人员类别,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深圳户籍人员,港澳居民,其他创业者;
申请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四、贷款期限
一期3年,深户最多可贷三次9年。
五、财政贴息
2021年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35%,其中2%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剩余2.35%由创业者自己承担。
六、申报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前已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常住人员的失业登记证明或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时已创业并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城镇常住人员的社保参保证明材料。
(2)就业困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应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失业登记证明或《残疾证》。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军人复员、转业、退役证明材料之一。
(4)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
(5)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外出务工证明(离开户籍地的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务工证明等)
(6)网络商户提供所属人员类别的证明证件。已工商注册根据所属人员类别提供所属证明材料、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未进行工商注册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网店”网址和登记注册网页截图、创业项目说明、场地证明、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物流发货汇总表等证明材料。
(7)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提供《毕业证》。
(8)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提供申请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9)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申请人《户口簿》。
七、除上述资料而外还应提供
1.《创业担保贷款推荐申请表》一式三份(必须打印,手填无效);
社区(村)、街道审核完毕交区就业局创促科一审,时长不超过3天。
2.《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原件(仅查验)及复印件、行业证明(例如餐饮行业: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