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角逐者中,银行因具备其他类型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仍是参与主体。有优势但不能固步自封,不少银行除了加大在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上的投入外,还通过搭建自己的电商平台弥补自身在应用场景上的先天短板。  相比之下,电商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模式更像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他们主要是依托自身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面向自营商品以及电商平台商户的商品,提供分期购物以及小额消费贷款的服务,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京东白条和阿里分期。  除了综合性电商平台推出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产品,针对特定群体——大学生或者蓝领群体的分期购物平台也崭露头角,但这些平台的发展也是机遇与问题并存。  《投资者报》记者 薛玉敏  如果想犒劳自己,给自己一个假期旅行,你不必再省吃俭用,分期付款就行;遇到心怡的数码产品,不用思量来思量去,分期付款分分钟实现;赶上紧急缺钱,找个互联网平台就能轻松搞定,不必再经过银行繁琐的信用检查。  这些行为,你可能都不陌生,说的就是我们今天的主题——消费金融。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崛起、消费结构的年轻化、超前消费意识的普及,年轻群体借贷消费的意愿明显加强,消费金融迅速扩展的市场成为各方力量的角逐地。  在众多的角逐者中,不但包括银行、创业型公司、P2P平台在内的市场热钱纷纷扎堆,就连阿里巴巴、京东、苏宁、腾讯等互联网巨头也没有缺席。  这样的景象似曾相识,几年前,P2P就曾火爆一时,如今因为监管层的严查和各路平台自身的经营不善,P2P行业开始降温,而消费金融却迅速占据了互联网金融领域领头羊的位置。  据艾瑞咨询等机构发布的报告称,2011年,国内的互联网金融消费交易规模仅有6.8亿元,到2014年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已经达到183亿元,2015年整体市场则突破了千亿,到2019年预计可达到3.4万亿元的水平。  由于各路资本刚刚被刮到消费金融这个“风口”,市场上仍然是群雄混战的局面。那么未来哪些消费金融公司有望脱颖而出?哪些是真正能够长期生存并成长壮大的“猪”呢?《投资者报》记者试图通过此文给读者描绘一副全景图。  迎来黄金发展时期  国内的消费金融尽管起始于十年前,但时至今日,才迎来黄金发展时期。  时间回溯到2009年,银监会出台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第一次允许在上海、上海、天津、成都各设一家消费金融公司。2013年,消费金融试点由4家扩大到了16家,允许异地开展业务。但这些都是小打小闹,直到移动互联网浪潮的来临。  随着以淘宝、京东为代表的互联网电商平台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已经接受了各种超前的消费理念,借贷消费的意愿明显加强。平安证券的一份报告认为,年龄结构的变化所引致的消费观念的改变将给消费金融带来发展机遇。  除了消费观念的改变,潜在的市场空间也十分诱人。截至2015年年末,居民消费信贷在全国银行业的信贷规模中仅占20%,如若除去住房按揭贷款后,则不到5%,这和国外成熟市场消费信贷占贷款的比重在30%的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  平安证券做了一个测算,保守假设未来5年国内的居民消费支出增速保持在12%左右的水平,居民消费信贷占消费支出比重逐年提升至20%左右,到2020年,国内的非住房信贷的存量规模将超过9.5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在20%左右。  消费金融行业的巨大发展潜力已经吸引了很多市场进入者,除了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外,包括电商平台、分期购物平台等互联网企业也借线上消费市场规模快速扩张的契机进入消费金融市场。  银行仍是参与主体  在各类机构中,银行在消费金融领域仍然具备其他类型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对于银行来说,消费金融业务本来就是银行零售业务的一环,此外,强大的客户基础、专业的风险控制能力、充足的资本金以及负债端优势都使银行在与其他类型机构的竞争中能够取得优势。  银行的消费金融模式相对简单,目前的产品主要是信用卡和消费贷款。信用卡方面主要是信用卡分期付款,这是当前银行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主要模式,目前信用卡分期费率年化大约在7%~10%之间。第二种是消费者向银行申请消费贷款,银行审核并发放,消费者得到资金后购买产品或者服务。  目前,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在银行整体个人贷款业务中占比偏低,因此各家商业银行已经加快在消费金融领域的布局。  上市银行中,已经有中国银行、上海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南京银行等银行作为主发起人或者参股成立了消费金融公司。光大银行、宁波银行正在各自准备成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只不过目前还尚未获批。  记者注意到,城商行在消费金融方面反应最为积极,上海银行发起设立的北银消费金融更是国内首家获批成立的消费金融机构。  平安证券认为,相比于大行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在业务经营上有地域限制,而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范围没有地域限制,因此城商行可以借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契机变相实现异地扩张,这也是城商行积极布局消费金融领域的重要动机所在。  记者了解到,除了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外,银行也在组织架构上进行了调整,譬如工行就设立了个人信用消费中心。  从行业发展的趋势来看,未来消费金融服务与消费场景之间的联系将越来越密切,对于银行来说,被动获客的模式将难以为继,因此不少银行除了加大在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上的投入外,还通过搭建自己的电商平台弥补自身在应用场景上的先天短板,通过电商平台的搭建应用为场景,增加客户流入,带动消费金融服务需求。  银行介入的一种方式是打造商品交易平台,尽管不能与淘宝、京东等互联网电商平台相比,但是对于大银行而言,本身即已经拥有大量的个人和企业客户,可以实现存量客户快速向电商平台的迁徙。例如工商银行电商平台——融e购在1年时间客户数量就达到1700万户,这是别的电商平台用3-5年才能达到的高度。  第二种方式是打造金融投资平台。对于银行系电商而言,与生俱来的金融属性使得其在成立之初就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商品交易平台,同时还是一个金融投资平台,几家大行的电商平台均可以实现购买理财产品、基金、外汇、贵金属、保险等产品。  第三种方式是打造融资服务平台。从几家银行的实践来看,其平台往往同时兼备商品交易、金融投资、融资服务三项功能。以交行的交博汇为例,个人可以在电商平台上进行网络购物、生活交费和商旅服务,企业可以在电商平台上进行采购和销售,该平台也是一个融资服务平台,为个人消费信贷和中小企业贷款创造应用场景。  15家消费金融公司短期优势仍在  除了银行,市场上还有一批专业的、持有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从2009年8月份首批4家试点,到2015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放开,目前国内已经成立了15家消费金融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消费金融公司中,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占据了绝大部分。由于政策规定,消费金融公司股东中必须至少有1名具备5年以上消费金融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经验的出资人,并且持股比例必须在15%以上,因此国内符合条件的机构并不多,银行在其中仍然要扮演重要的角色。  15家已经开业的消费金融公司包括北银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锦程消费金融、捷信消费金融、招联消费金融、兴业消费金融、海尔消费金融、苏宁消费金融、湖北消费金融、马上消费金融、中邮消费金融、杭银消费金融、华融消费金融、晋商消费金融以及盛银消费金融。此外,光大消费金融和宁波消费金融正在等待证监会的批准。  在平安证券的分析师看来,与小贷、电商、分期平台等类型的消费金融相比,持有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仍具有一定的优势。  首先是资金成本低。消费金融公司可以通过接受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等方式融入资金,而小贷和其他类型公司的融资只能通过自有资金进行,融资成本将明显高于消费金融公司。  其次是经营规模扩张优势。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杠杆可以达到8-9倍,而包括小贷公司在内的其他机构由于融资方式的受限,其资产端的扩张能力有限。  不过,在上述人士看来,消费金融公司的申请门槛并不高,监管层出于促进消费金融服务普惠化的动机,对于消费金融牌照的发放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阻力,因此牌照优势并不长期存在。  而且这些消费金融公司地域属性强烈,互联网化进度缓慢,因此,所能覆盖到的用户群体少,并且大部分PC端页面制作粗糙,体验度较差。还有重要的一点是,消费金融公司仍以传统征信方式为主,这导致它们不能对需要消费金融的这部分人群形成较好的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