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刘勇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实施细则(暂行)》,对首次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按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个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


根据《细则》,上述贷款贴息采取线上申请方式,企业可选择备案认定周期内的任一笔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提交补贴申请,申报过程“无纸化”“零跑腿”,便企利民。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后,自动提交至省、市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复核,通过后采取“直通车”方式统一拨付贴息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