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排污权也能贷款,不需要实物抵押,利率还比一般贷款优惠。”近日,在成功获得高邮农商银行100万元排污权抵押贷款后,扬州新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不断发出赞叹。


扬州新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太阳能光伏等产品的企业,受疫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遇到困难,资金流较为紧张。正当企业为融资缺乏有效担保抵押犯愁时,高邮农商银行信贷人员主动与企业联系,告诉企业该行新推出排污权抵押贷款,企业只要经营状况良好,且名下有废水、废气排污权指标,就可以排污权申请贷款。


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企业递交了贷款申请材料,办理了排污权抵押手续,2天后,100万元的贷款资金就发放到了企业账户上。这也是扬州市首笔成功发放的排污权抵押贷款。


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联合出台了《江苏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企业可将排污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获得贷款,用于企业节能环保改造和日常生产及经营活动,或向银行申请授信,专项用于购买排污权并以此作抵押融资。在近日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制定并印发的《扬州市金融助企纾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中,要求各银行机构积极开展碳排权、排污权等新型动产及权利担保融资业务,并明确至今年12月末,确保全市绿色贷款增速在40%以上。


排污权抵押贷款的推行不仅可解决企业融资难题,还能提升企业对环境资源的重视程度,是实现企业发展与绿色转型的双赢,也是一项既有环境效益也有经济效益的创新举措。


通讯员 苏环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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