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发言人介绍,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不断提高。一是公平开展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要求银行机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二是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要求明确民营企业服务年度目标,提高民营企业融资业务在内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对于表现突出的分支机构和个人予以奖励。三是要求银行机构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设立内部问责申诉通道,激发基层机构和人员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

近三年来,民营企业贷款余额与户数稳步增长,2021年9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贷款余额53.1万亿元,较2018年末增加15万亿元;有贷款余额的民营企业户数7762万户,较2018年末增加2584万户。新发放民营企业贷款在新发放公司类贷款的比重进一步提高,2021年前9个月,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企业类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53.5%,较2018年上升2.1个百分点。

在信用贷款方面,该发言人介绍,近三年来,民营企业信用贷款比重上升,2021年9月末,商业银行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占比14.7%,较2018年末上升5.3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融资成本下降,2021年前9个月,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民营企业贷款年化利率5.3%,较2018年下降1.6个百分点。

此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不断优化。该发言人表示,一方面,从实际出发帮助困难民营企业融资纾困。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要求银行机构对暂时遇到困难但仍有发展前景的民营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组建债权人委员会、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一企一策”采取支持处置措施。推动银行机构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对演出企业、旅行社、线下零售、住宿餐饮、外资外贸等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另一方面,要求银行机构根据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设计个性化产品满足不同企业需求;并根据自身风险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通过预授信、平行作业、简化年审等方式,提高信贷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