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类别】普惠金融类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成效获得自治区主要领导高度肯定,自治区常务副主席秦如培在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向自治区政府报送的《关于支持广西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中批示:“支持大,贡献大!”


一、产品背景


国家开发银行小微企业转贷款产品是国家开发银行结合开发性金融服务国家战略的功能定位和运行特点,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题而创新推出的新型业务品种,是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和农户经营的有效手段。转贷款业务模式的核心理念在于“用批发的方法解决零售问题”,即按照“投向精准、服务实体,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依法合规、从严管理”的原则,发挥地方商业银行网点人员优势,实现国家开发银行和合作银行的优势互补。具体而言,由国家开发银行向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低息中短期批发贷款,合作银行再通过自身渠道零售优势向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投放贷款,其中明确贷款用途必须用于小微企业、个体经营户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日常经营周转,或用于能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小微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经营主体发展产业需要,单户最高可贷款3000万元。


二、产品特点


(一)覆盖广、金额大、利率低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于2018年底被总行确定为开发性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试点分行。2019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先后多次组织深入广西民营企业进行调研,积极主动与自治区146家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民营银行开展“转贷款”合作商谈,切实了解民营企业融资的实际需求和地方商业银行支持民营企业的情况。经过前期扎实的筹备和推进,2019年8月份开始,分别与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开展转贷款合作,当月实现转贷款发放10.5亿元。


(二)严管控、精投放、保质效


为确保转贷款的精准投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与合作银行明确约定转贷款必须用于支持小微企业或发展对贫困人口具有扶贫带动作用的产业,不得挪用。合作银行发放贷款前,必须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提供包括用款人名称、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等信息的转贷款报备表,并且需要按季度报送贷款具体投向、惠及的小微企业、带动的贫困人口数、脱贫增收情况等方面情况。此外,每年核对贷款资金与合作银行专户或转贷款会计科目资金匹配情况,并对转贷款合作银行的实际用款人进行抽查,包括贷款用途、资金使用、贷款利率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通过对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的严格把关,力保转贷款资金“用于民、利于民”。


三、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转贷款发放力度


正确认识做好转贷款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战略部署和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开发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新局面,改善广西中小企业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方式,是开发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和扶贫开发的重要抓手。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针对重点合作银行,一把手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督办,分管行领导带队上门宣介,动员一切力量和资源,推动项目落地。建立转贷款端口前移、对口联系和动态跟踪机制,形成牵头部门、综合部门、信贷部门有效衔接、密切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会同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用好国开行优惠贷款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聚焦生产及运输疫情防控和生活物资的企业,发放复工复产转贷款8.2亿元,为广西治疗药品、消毒物品、重要生活生产物资的生产供应以及中小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此外,广西分行不断推动转贷款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有效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拓展转贷合作面,提高贷款可获得性和便利性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高度重视扩展转贷款深度和广度,定期研究部署推进转贷款合作银行准入工作,引导全行上下形成合力,对全区214家银行业金融法人机构进行“地毯式”摸排,从内部管理、经营情况、资产质量、盈利情况、风险管控等各方面加强对合作银行的分析研判,明确合作额度和重点,加大对其辖区内县级农商行、农信社的宣介,积极拓展县级法人机构转贷款合作覆盖面。除3家城商行外,分行已实现对南宁市区农信社及苍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华润右江村镇银行转贷款发放。


(三)加强信贷管理,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通过输出信贷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等方式,帮助合作银行不断建立健全转贷款业务治理体系,不断引导合作银行降低转贷款用款人利率,明确要求不得高于当地同类机构同类贷款平均水平。2020年以来发放的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3%,低于广西整体小微企业平均利率,在开发银行系统内也是利率水平最低的分行之一。


四、实施效果


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通过转贷款模式,以同业合作拓宽中小企业贷款发放渠道,以批发式方法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果,有效整合开发性金融的市场建设优势和商业银行网点与客户资源优势,引导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小微企业、贫困地区倾斜,对探索批量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助力广西经济社会稳增长、促就业具有重要意义。截至2021年4月末,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已分别与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南宁农信社、苍梧农信社、华润右江村镇银行等6家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转贷款合作,累计发放转贷款63.5亿元,累计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超过1000户,用款人实际承担平均年利率不高于广西同类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积极提供优惠转贷款,全力保障广西民营、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需求,缓解疫情对广西小微企业的影响。此外,开发银行广西分行持续推动引导转贷款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发放贫困县转贷款12.57亿元,实现转贷款对广西33个国家级贫困县用款人的全覆盖,有效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本文源自金融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