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9-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5日,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2018年5月31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签署了《房地产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合同到期日均为2019年5月30日)。


鉴于上述抵押贷款相关合同即将到期,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申请借款人民币2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并由公司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贷款用途: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流动资金需求;


2、贷款额度:人民币2亿元;


3、贷款期限:一年;


4、贷款抵押物:公司名下位于九龙坡区园华大道99号18处工业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10,883.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210,653.60平方米。


5、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委托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对抵押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以及办理上述资产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抵押贷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


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开展资产抵押融资,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发展公司进出口业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贷款额度和期限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业务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贷款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抵押贷款可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发展。


五、备查文件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